



部落客公民記者運動盛囂塵上,部落客影響力超越傳統媒體也早就不是新聞。但是 CNET一則外電報導:「美記者特權可能擴及部落客」,卻足以使部落客新聞的法定權利邁向新的里程碑。
此新聞指出,美國參議院的委員會通過一項法案,贊成將消息來源保密的法律保護,擴及固定從事「新聞工作的任何人」,使其不致被迫透露機密消息的來源或提供證詞。
部落客圈的一大勝利
這項法案的意義在於,傳統新聞動不動把「民眾有知的權利」掛在口中,以挖出國家機密或者諱秘隱私為樂。而當面臨社會或法律挑戰時,卻可引用法律,拒絕透露消息來源或提供證詞,使得新聞當事人恨得牙癢癢地卻拿媒體沒辦法。
當這個新聞權力擴及到部落客時,當然是部落客圈的一大勝利。我相信這也是好事,從2001年九一一事件、2003年美國攻打伊拉克、2004年南亞海嘯、2004年美國部落客發現CBS引用不實資料攻擊小布希,迫使主播丹拉瑟道歉退休、到最近緬甸袈裟革命等重大事件中,部落客的目擊報告和觀點,已證明成為比傳統媒體更即時、更可靠的新聞來源。
部落客的公正性來自於獨立性,無涉於利益。傳統媒體與人詬病的,正是很難把賣廣告與新聞立場完全切割。相對地,大多數的部落客是為自己而寫、為爽而寫,因此也容易說服社會大眾認同其觀點。
部落客,你準備好了嗎?
有法律保障當然是好事,以後你更敢放膽寫,更敢言人之所未言。 然而,我也想問部落客,你準備好了嗎?
伴隨著權利而來的是義務。
當部落客想要獲得新聞權利保障時,也該同時問問自己,你遵守新聞報導基本原則了沒?
1. 你的部落格報導是否力求確實、客觀與平衡
2. 你的部落格應守莊重原則。不得誇大渲染、輕浮刻薄、歪曲或隱藏重要事實,或加入個人意見。在明瞭真相前,不做臆測。
3. 檢舉、揭發或譴責私人或團體之新聞,應先查證屬實,並與公眾利益有關者使得報導;且應遵守平衡、明確之報導原則。
很累吧?!如果你只是想抒發一下心情,抱怨一下身邊的大小事,那還是當一般的部落客吧!
如果你把自己視為公民記者,或者打算援引法律,要求擁有新聞記者的權利和待遇,那麼,開始調整自己發表文章的心態,做到基本的平衡及查證吧!
首次發表於2007/10/07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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